弥河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

来源:青州新闻网      时间: 2012-05-24 17:21:00     


弥发[2012]20号

中共弥河镇委员会

弥河镇人民政府

关于调整部分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

各村、各部门、各企业:

根据工作需要,对部分领导干部和新任领导干部分工情况进行了调整,现通知如下:

刘 波,不再担任城建办主任职务,原分工不变。

赵春燕,协助分管综治、民政、劳保、食品安全工作,主管文化工作。

赵媛媛,任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兼经贸办主任。

韩东涛,挂职副镇长,协助分管机关工作,侧重文字宣传工作。

刘新颖,挂职副镇长,协助分管城建工作。

其他领导干部分工情况不变。

特此通知。

二O一二年十二月七日

弥河镇党政办公室

2012年12月7日

编辑:
文章推荐:

频道精选

精选专题






青州新闻网版权所有 网站声明:本网站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与镜像

青州新闻网 青州通讯地址:山东省青州市范公亭路东首广电大厦1楼、2楼

网络信息安全举报电话: 3303015 邮箱 : qznews360@163.com

鲁公网安备 37078102000006号 鲁ICP备11000130号

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:37120210008

x
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