弥河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
来源:青州新闻网 时间: 2012-05-24 17:21:00
弥发[2012]20号
中共弥河镇委员会
弥河镇人民政府
关于调整部分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
各村、各部门、各企业:
根据工作需要,对部分领导干部和新任领导干部分工情况进行了调整,现通知如下:
刘 波,不再担任城建办主任职务,原分工不变。
赵春燕,协助分管综治、民政、劳保、食品安全工作,主管文化工作。
赵媛媛,任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兼经贸办主任。
韩东涛,挂职副镇长,协助分管机关工作,侧重文字宣传工作。
刘新颖,挂职副镇长,协助分管城建工作。
其他领导干部分工情况不变。
特此通知。
二O一二年十二月七日
弥河镇党政办公室
2012年12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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